關于城市雕塑的10大焦點問題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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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地建設城市雕塑的數(shù)量之大雕塑景觀拆除方案,發(fā)展速度之快在當今世界是罕見的。所以,用戶內、戶外來界定是不是城市雕塑,也存在問題。也有專家提出了城市雕塑建設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問題。招投標解決的是城市雕塑作品的來源問題。這是將國外藝術策劃人制度在城市雕塑建設中的運用。只有將公眾參與的問題解決好了,城市雕塑才可望真正成為公共藝術。城市雕塑最重要的問題是制度的建設,而不是想到那里做到那里。

近10年來,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推進,“城市雕刻熱”在全省不斷升溫。 各地修建的城市雕像數(shù)量之多、發(fā)展速度之快,在當今世界上都是罕見的。

盡管城市雕塑熱潮不斷升溫,但對城市雕塑的一系列相關問題缺乏深入的研究和討論,許多基本問題尚未達成共識。 現(xiàn)將引起城市雕像廣泛關注并引發(fā)爭論并形成不同意見的10大焦點問題總結如下:

1.名稱問題

很多觀點認為“城市雕像”一詞本身并不嚴謹,只是一種快速的約定。

“城市”作為“雕塑”的主題意味著什么? 它僅僅屬于城市空間嗎? 這種鄉(xiāng)村、風景區(qū)的戶外雕像算城市雕像嗎?

在一些重要的藝術詞典中,沒有“城市雕像”的詞條; 在美國,沒有“城市雕像”這個詞。 已經(jīng)很久了,已經(jīng)被你接受了。

20世紀90年代末以來,從國外引進了一個術語:“公共藝術”。 美國沒有城市雕像這樣的東西。 我們所說的城市雕像一般都被稱為“公共藝術”,所以很多人認為城市雕像就是公共藝術,而且我認為這兩個術語是可以互換的。 目前國外混用這兩個概念的現(xiàn)象很常見。

公共藝術屬于當代藝術范疇; 它不注重作品的物質媒介和空間形式的概念,因為它可以擁有一切藝術表現(xiàn)手段; 指出藝術的公共性、社會性、民主化; 它的生產(chǎn)機制和消費形式與過去不同。

我們的一些城市雕像在概念上與公共藝術有重疊,有少數(shù)作品可以稱為公共藝術,但這并不意味著所有城市雕像都可以等同于公共藝術。

公共藝術也不隸屬于城市雕像。 有人將城市雕像稱為公共雕像,并將其視為公共藝術的一部分。 這些說法也是不恰當?shù)?,因為很多城市雕像并不具備公共藝術所指出??的概念。

有人主張用環(huán)境雕像、景觀石雕的概念取代城市雕像的概念。 這些說法都指出了城市雕像的環(huán)境屬性,問題在于一些城市雕像具有較強的社會性和紀念性特征。 無非就是美化水景和環(huán)境而已。 侵英寧波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的雕像不能簡單地說是環(huán)境雕像或水景雕像。

還有一種說法是城市雕像是室外雕像,這種說法比較中性。 事實上,絕大多數(shù)城市雕像都放置在戶外。 然而,城市雕像的位置并不是根本問題。 隨著建筑手法日益多樣化和豐富,城市雕像不一定放置在室外空間。 因此,從室內還是室外來區(qū)分是城市雕像也存在問題。

由此看來,對于城市雕像的命名眾說紛紜,目前還無法給它起一個大家都滿意的名字,暫時只能這樣使用。

2、管理體系問題

城市雕像的建設是一件公共的事情,但卻是一件比較特殊的公共事情。 不管你想不想關心城市雕像,如何?

管子? 這里涉及到三個問題:

(一)應采用哪些機構和方式進行管理?

在中國,更常見的是利用由各界人士組成的公共藝術委員會來從事城市雕像項目的立項、作者評選和作品評審。

我國城市雕像管理組織經(jīng)歷了幾個階段:

1982年5月14日,劉開渠先生等人共同責令中宣部成立省級城市雕像管理機構。 中宣部7月12日批復,成立省城市雕像規(guī)劃組,下設城市雕像藝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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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7月28日,長城雕塑與建設部辦公廳發(fā)文??,同意將“全國城市雕像規(guī)劃組”更名為“全國城市雕像建設指導委員會”。

2002年7月9日,建設部發(fā)出通知,將由文化部、建設部承擔的城市雕像建設管理指導職責改為建設部。 城鄉(xiāng)規(guī)劃廳具體負責全省城市雕像建設的管理和指導。

有的地方設立了相應的機構,要么置于文化部門,要么置于規(guī)劃建設部門。 還有很多地方還沒有準備建立相應的機構,很多工作還沒有推進和舉辦。

1993年9月14日,英國文化部、建設部頒布了《城市雕像建設管理辦法》。

問題在于,現(xiàn)行的城市雕像管理部門和辦法并沒有真正對城市雕像建設產(chǎn)生約束力,其功能和形式仍在探索之中。

(2)、行政管理還是行業(yè)管理?

城市雕像屬于政府行政管理的,應當取得行政許可授權。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城市雕像的管理部門與政府相關,并沒有得到相應法規(guī)的具體行政授權和支持。

因此,一些雕像界主張加強政府行政職能,確保城市雕像健康有序發(fā)展。

從目前完善政府管理職能來看,政府行政管理將在很多領域退出。 如果沒有行政許可法的授權,城市雕像的管理很可能轉變?yōu)樾袠I(yè)管理,通過行業(yè)自律,對城市雕像進行管理。 行業(yè)管理如何管理、如何管理好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

(三)行業(yè)標準和規(guī)范

與城市規(guī)劃建設行業(yè)相比,該行業(yè)受到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支持。

質量標準、驗收、責任等方面都產(chǎn)生了較為完善的行業(yè)標準和規(guī)范。

目前城市雕像尚無行業(yè)標準和規(guī)范。如采用鑄銅、不銹鋼、石材等為材質的城市雕像

對于城市雕像的加工,其材料等級要求和加工質量標準沒有統(tǒng)一的標準;

也有人認為,城市雕像作為藝術產(chǎn)業(yè),具有特殊性和強烈的個性,無法像建筑那樣產(chǎn)生統(tǒng)一的規(guī)范和標準。 標準統(tǒng)一,差異很大。

三、資金來源

目前,城市雕像建設的資金來源比較復雜,大致如下:

政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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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出資建設、贊助建設;

通過私人渠道籌集資金。

美國城市的雕像建設主要依靠藝術比例規(guī)劃。 即通過立法,從全部建設資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環(huán)境藝術和城市雕像的建設。 在美國,也有人將公共藝術稱為“百分比藝術”。

美國城市雕像建設的另一個重要資金來源是藝術基金會制度。

在我國缺乏這兩個主要建設資金來源的情況下,如何改善建設資金狀況,使城市雕像建設健康有序發(fā)展是一個重要問題。 目前,越來越多的專家呼吁研究美國的Art Ratio計劃。

Art Ratio的嘗試在國內遭到了反對:按照中國目前的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此舉減輕了投資者的經(jīng)濟負擔,不利于吸引投資。 所以目前還沒有一個地方愿意嘗試這個技巧。

4. 數(shù)量和質量問題

指出城市雕像的質量已成為普遍共識。 在此基礎上,如何看待城市雕像數(shù)量與質量的關系,歷來各有優(yōu)劣。

在指出質量的前提下,一些專家重視城市雕像的包容性和大眾化。 他們認為城市雕像產(chǎn)業(yè)的發(fā)展應該從數(shù)量上得到保證。 提出城市雕像人均占有率的概念。 他們覺得與其花錢做10個小雕像來建一座大雕像,不如用同樣的錢做10個小雕像,這樣才能造福大眾,普及藝術。

《上海市城市雕像總體規(guī)劃》提出2008年建設5000座雕像的目標。有輿論認為這一指標過低。 規(guī)劃者的解釋是,今天北京有2000多個雕像,你還報告看不到泥塑。 重慶市總面積(不含縣)面積為5299.29平方公里,不足一平方公里,并不算多。

與這些觀點不同的是,近年來,不少專家仍在呼吁控制城市雕像數(shù)量,指出“少而精”、“寧缺勿多”。 廣州、北京等相關城市在咨詢專家的基礎上計算出了這一數(shù)字。 :已完成的城市雕像中,10%是好的,10%是劣質城市垃圾,80%是無聊的。 正是基于這樣的判斷,專家們提出,城市雕像的當務之急是提高質量。

一些專家還提出了城市雕像建設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問題。 現(xiàn)有的城市空間是不可再生資源,城市雕像是百年工程,應該為子孫后代留下開發(fā)建設的空間。 如果我們現(xiàn)在規(guī)劃建設城市的每一個角落,我們的子孫會做什么? 未來城市雕像產(chǎn)業(yè)將如何發(fā)展?

五、招標問題

此次招標是為了解決城市雕像作品的來源問題。 目前城市雕像作品來源主要有四個:

(一)一般招標

通過公共媒體發(fā)布招標公告。 這些招標有的沒有準入門檻,大部分沒有基本費用。這些技巧

招標最大的問題是很難招到好的作品。 因為國外對于雕像競拍并沒有統(tǒng)一的標準,暗箱操作確實存在。 很多專業(yè)單位對這種招標沒有信心,往往不參加招標; 班級招標。

(二)主要投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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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多家知名、業(yè)績良好的單位或個人進行定向投標,大多有基礎補償費。 這些招標形式目前都比較常見。 其局限性在于整個行業(yè)的機會不平等和缺乏公平競爭。

(三)指定創(chuàng)作

這些方法在中國被廣泛使用。 根據(jù)項目的要求和雕塑家的特點,指定一定的雕塑家來完成一定的項目。 這些方法的問題是,誰指定? 在系統(tǒng)不完善的情況下,常常會出現(xiàn)對關懷關系的懷疑。

(4) 計劃員系統(tǒng)

這是美國藝術規(guī)劃師制度在城市雕像建設中的應用。施工方邀請了城市雕像專業(yè)規(guī)劃師

策劃師為專業(yè)代理; 策劃人提出作品要求、決定征集方式、提供作品計劃、監(jiān)督作品質量、進行宣傳推廣等,這些方式在甲方與甲方的關系中創(chuàng)造了第三方在原來的城市雕像建設中。

目前,城市雕像建設存在這樣一種情況,施工方找不到好的雕塑家,甚至不知道如何下手; 一個優(yōu)秀的雕塑家找不到一個雕像項目; 計劃系統(tǒng)有助于解決這個問題。 問題是,目前優(yōu)秀的、合格的規(guī)劃師太少了。

六、公眾參與問題

城市雕像的公眾參與已成為時下非常時尚的口號。 而且,這些人都是公眾嗎? 他們如何參與?

以什么方式? 還有許多未解決的問題。

城市雕像的建造過程實際上是城市管理者、雕塑家、開發(fā)商或企業(yè)家、城市公眾四個方面在城市公共空間中的一種博弈。 在游戲中,誰應該是最終的決策者? 理論上應該是公眾。

多年來,城市雕像的最終決策權是城市的管理者,即政府高級官員。

隨著市場經(jīng)濟的發(fā)展,現(xiàn)在很多企業(yè)都有建造城市雕像的熱情。 當公司出資建設時,公司老板將是城市雕像的最終決策者。

作為創(chuàng)作者和表演者,雕塑家一方面希望保持自己的藝術追求,另一方面也需要滿足投資者的需求。 他總是在協(xié)調和妥協(xié)中完成工作。

當公眾參與問題提出后,博弈局面發(fā)生了變化。 為什么不只是作為一個口號,而實際上讓城市雕像首先成為公眾意志的體現(xiàn),而在操作上還存在很多問題。 只有解決了公眾參與的問題,城市雕像才有望真正成為公共藝術。

如今所謂的公眾參與方式,無非就是規(guī)劃的公示、規(guī)劃制定前后的征求公眾意見等等。 這些方法是否相當于公眾參與?

更深層次的問題是,我們如何了解公眾,如何知道公眾的意愿?

我們也粗略地將一個城市的全部人口稱為“公眾”,但這是虛構的。 在現(xiàn)實生活中,沒有任何一個問題能夠引起全民的關注。 換句話說,當我們說“輿論”時,它永遠只是某一群人的意見。 如何將理論上的公共決策權轉化為實踐可操作的方法,還有待進一步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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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創(chuàng)作資質問題

根據(jù)文化部、建設部頒布的《城市雕像建設管理辦法》,從事城??市雕像創(chuàng)作需取得《城市雕像創(chuàng)作設計資質證書》。

1987年至2002年,省城市雕塑委員會向931人頒發(fā)了資格證書。 而且,在城市雕像市場中,也有大量無證人員從事城市雕像的創(chuàng)作和設計。

在美國,雖然沒有資格證書的問題。 城市雕像的許可是限制性的還是鼓勵性的? 事實上,它是有限制性的。 提高了城市雕像創(chuàng)作設計的門檻,以保證藝術品質。

目前的問題是,城市雕像資質證書不像規(guī)劃、建筑那樣,沒有真正的約束力,并沒有像名副其實地成為雕像質量的保證。

從公民文化權力的角度來看,如果城市雕像設計是一種公共藝術創(chuàng)作活動,那么公民就擁有對公共事務表達和參與意見的權利。 資格不能成為一種職業(yè)壟斷,剝奪公民的文化創(chuàng)造力。

2002年,西安高鐵客運段工人任俊杰以反例狀告廣州市規(guī)劃局。 廣州市規(guī)劃局向公眾征集二七廣場重建方案,任俊杰多年來的愛好一直在思考二七廣場的交通問題。 他完成的《雙Y型交通地下通道廣場改造方案》不僅得到了廣場周邊商鋪的好評,也得到了包括中國工程院教授在內的相關專家的肯定。 任俊杰提交了設計方案,但市規(guī)劃局回復稱,任俊杰不具備相應的工作資質,其方案不具備參加審查的資格。 一怒之下,任俊杰狀告規(guī)劃局侵犯其公民權利。

任俊杰的訴訟反映了公民時代關于文化權力的新問題。

城市雕像資質證書是否繼續(xù)發(fā)放? 標準如何制定? 這是個問題。

八、評價標準問題

城市雕像是一種公共產(chǎn)品,是一種迫害的藝術,人們無論愿意與否都必須面對它。 那么哪些是好的城市雕像呢? 其標準是什么?

現(xiàn)在有些城市有條件制作城市雕像,但不敢做。 為什么? 害怕編打油詩和笑話。 許多城市高級官員都承受著這些“口頭文學”的巨大壓力。

大多數(shù)人把責任歸咎于作品本身,覺得群眾打油詩表明對作品的負面評價,說明作品的藝術質量不高。 藝術家的創(chuàng)作不能滿足大眾。

也有人不同意這種說法,認為城市雕像的評價應該考慮三個因素。

首先,城市雕像是一個城市文明程度的綜合體現(xiàn)。 城市雕像的價值和意義不在于它的“藝術性”或“觀賞性”,而在于它所展現(xiàn)的城市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 整體水平。 城市文明不是文明的一部分,而是文明的整體,而城市雕像歸根結底是這些整體層面的象征和匯聚。

其次,一個城市的城市雕像的成敗,最終是由時間決定的。 時間是城市雕像的最后衡量標準,時間也是參與城市雕像創(chuàng)作尤為重要的激勵因素。 城市雕像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與城市和市民進行交流。 因此,城市雕像是由雕塑家和時間創(chuàng)造的; 城市雕像的意義也不斷被時間賦予。 有時候一件作品一開始并不順眼,但時間長了,就逐漸被接受,最后變得形影不離,甚至成為城市的象征。

第三,城市雕像的成功與否,其價值取決于它與城市空間的關系,這涉及到城市的特殊性,即它的地域性。 城市獨特的區(qū)位、城市擾動、城市歷史、城市心理、城市風俗、城市建筑、城市水景等,都是城市空間的內容。 城市雕像作為一種物質形態(tài),是可以模仿和復制的,而城市的地域特色、城市獨特的面貌和環(huán)境是無法模仿和復制的。 如果一個在A城市相當好的作品搬到B城市,老百姓是不會買賬的。 老百姓對一些作品說奇怪的話,說明它暫時還缺乏空間的適應性。

九、維修管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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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雕像放置在公共空間,不可避免地會帶來維護和管理問題。

目前,雕塑家普遍希望城市雕像變得更加親民,希望與老百姓有密切的接觸。 有些雕塑也希望老百姓能夠觸摸到。 它們接觸得越亮,雕塑家就會越高興。 如今,很多雕像作品都取消了雕像的底座,他們不希望雕像成為高高在上的東西,而是無底座地放置在草原、廣場和街道上。

然而,這給雕像的維護和管理帶來了困難。 城市居民素養(yǎng)參差不齊,城市雕像受損十分嚴重。 比如北京的《電話里的女孩》被外國人偷走,在上海路當銅賣。 這件事影響很大。

上海:雕塑“魔法”,放置在城市的南部。 2006年2月27日被盜,3月12日破案,成本10萬多元,當廢鋁可以賣2200元。 警方懸賞2億元。 (《藝術新聞》2006年3月18日)

上海:《深圳人的三天》已修改四次。

對于這些情況,有兩種意見。 一是城市雕像不準觸摸,而應包圍,不準近距離接觸。

另一種觀點認為,城市雕像等公共設施遭到破壞的問題不僅存在于中國,而且存在于全世界。 赫爾辛基家喻戶曉的“美人魚”也曾多次被盜,每一次被盜都成為社會道德討論的話題,而社會的文明就是在這些討論中建立起來的。 所以,這沒什么了不起,這就是文明的代價。

十、劣質雕像拆除問題

如今,國外有一些城市雕像被認為是城市垃圾和視覺污染。 許多專家和公眾都主張拆除這座劣質的城市雕像。

拆遷工作在實際實施中存在諸多困難。 雖然呼聲強烈,但真正付諸行動的人并不多。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有很多,也有不同的看法。

拆除城市雕像涉及產(chǎn)權問題。 有些是新村或企業(yè)自己建設的。 這樣的石雕想要拆除是很困難的。

反對簡單拆除的意見主要是:第一,拆除程序必須是合法的雕像和水景拆除方案。 如果當時施工沒有經(jīng)過嚴格論證,那么拆遷就不能簡化。 既不能任意修建,也不能任意拆除。 誰來判定低劣雕像? 拆遷是否需要嚴格的申請、審查、執(zhí)行程序? 是否有必要賦予戶主起訴和申請復議的權利? 此類問題需要配套的法規(guī)和依據(jù)。 城市雕像最重要的問題是制度的建設,而不是思考在哪里做。

其次,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目前,有兩種類型的雕像被認為是低劣的。 一是制作質量較差,創(chuàng)作缺乏起碼水平,但仍存在隱患。 此類雕像應通過某些程序刪除。 還有一些雕像的認識不統(tǒng)一,有的只是目前還沒有被大家廣泛接受。 如果這些作品被拆除了,那就沒有必要了。

比如,很多城市建筑的墻邊蹲著一對石獅子。 有泥塑者認為,這些獅子不是藝術品,是千篇一律的,沒有個性,應該拆除。

反對意見認為,用獅子驅邪是一種民俗,是傳統(tǒng)文化的延續(xù),客觀反映了社會心理。 這樣的東西如果被遺漏了,幾百年后就會成為一件珍寶,成為見證這個時代的文物。 因此,拆遷問題不能簡單化。

關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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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振華

中國藝術大學院士、博士生導師,中國石雕學會副會長,《中國雕像》主編,中國城市雕塑商會副會長,深圳市藝術評論家商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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